办公地址:兴业县行政办公中心1楼
工作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制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。
2、制订和指导全县法律宣传教育工作、普及法律常识并组织实施。
3、协助监督全县的律师、法律顾问;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。
4、协助监督全县公证业务活动。
5、承担管理法律援助工作。
6、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、协助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;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;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。
7、根据兴业县人民政府委托,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;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。
8、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、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。
9、承办兴业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